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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中华财税培训网--桂林、厦门培训通知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及执行新税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析研修班

各相关单位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配套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全国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对各类企业税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与国际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于2008年在全国所有企业全面推广实施。在会计准则和税法同步变动环境中,企业应如何采取策略和对策如何规避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都是摆在财务从业人员面前急需要解决的难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使广大税务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帮助财务人员解决新准则、新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及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 解决财务从业人员在操作运用中难点、疑点,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中华财税培训网将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分析及执行新税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析研修班”。届时,将邀请著名财税实战专家对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内容逐条进行全面深入地细化解析,并对条款内容进行详细、系统、精确的定位和解答。我们郑重承诺将以一流的会议组织和服务、良好的品牌和声誉举办好这次会议,希望受邀请单位充分重视,积极参与。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中华财税培训网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
一、培训大纲


第一讲: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总体概述及优惠政策与反避税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整体构思、背景及主要内容分析
2、税收优惠的具体范围,认定标准与管理
3、过渡期税收优惠的具体安排,实施步骤和管理措施
4、对于执行特殊政策地区的税收优惠具体配套措施
5、2008年后外资企业选择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途径和办法
6、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纳税调整方法
7、新税法涉及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的内容解析
8、新旧所得税法的主要差异分析
9、在过渡期,企业如何进行所得税筹划
10、新所得税法带来哪些新的税务筹划方法。
第二讲: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解析
1、工资扣除; 2、捐赠扣除; 3、社保费用扣除; 4、坏账扣除;
5、借款费用扣除; 6、三项费用扣除; 7、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扣除。
第三讲: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
1、固定资产的处理变化; 2、生物资产的处理变化;
3、无形资产的处理变化; 4、存货的处理变化。
第四讲: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
1、整体资产转让的税收处理;2、债务重组的处理; 3、企业合并的处理;
4、企业分立的处理; 5、资产置换的处理;6、清算的处理
第五讲:新税法、新准则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纳税筹划
1、汇算清缴时间的变化,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2、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调整变化与填报解析
3、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及税前允许扣除和非允许扣除项目解析
4、企业年终利润调整方法及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有效途径。
第六讲:差异分析
1、借款费用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2、职工薪酬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3、“三费”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4、股份支付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5、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差异及处理 6、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讲: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技巧
一、税收规范与会计规范的总体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 2、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3、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性差异 4、会计准则对纳税差异的处理
5、纳税差异调整程序 6、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二、税法与会计在收入、费用确认与计量上的差异分析
1、会计与税法中“收入”的含义 2、商品销售收入的差异及处理
3、提供劳务收入的差异及处理4、代销收入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5、视同销售行为差异及处理6、收入的其他差异分析及处理。
三、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及其他事项上的的差异及处理
1、资产损失的差异及处理 2、企业亏损弥补的差异及处理
3、关联方交易的差异及处理 4、债务重组的差异及处理。

二、支持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合作协会
《会计之友》杂志社 中国财经网(www.fec.com.cn )
三、课程收益:
此次培训中将首次公开所得税在制定、执行和遗留等方面300多个热点问题中,选出一部份焦点问题进行解析,让企业对所得税更深一步的加以运用。
、主讲专家
胡老师:著名成本会计专家、税收筹划专家。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研究所所长。
王老师:厦门大学教授、新税法资深研究专家。中华财税培训网客座教授。
五、参会对象: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部长、科长)、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税务专员、税务中介等。
六、培训安排:
1、时间地点:2008年4月12日——18日 桂林(12日报到)
收费标准:人民币4200元/人(含培训、场地、教材、食宿、考察费等)
2、时间地点:2008年4月13日——20日 厦门 (13日报到)
收费标准:人民币4600元/人(含培训、场地、教材、食宿、考察费等)
七、参会方式:
报名参加的学员请详细填写好报名回执表并同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会务组,报到通知会前一周发放。

联系电话:010—68606583 68605992 传真:010—51810020 联系人:刘飞13141452602

报 名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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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选择

桂林( ) 厦门( )

培训费用

金额总计: 万 仟 佰 元(¥:   )

汇款方式

请在报名3日内将参会费用汇入以下帐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会务组。
户 名:中企恒信(北京)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137101516010015977

(详情请登陆中华财税培训网http://www.tax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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